美國加州五名家長因其孩童使用蘋果公司(Apple)的iPhone或iPad行動裝置玩免費兒童遊戲時,不需家長同意,便利用遊戲的「應用程式內購買」(in-app purchase)功能刷卡購買額外內容或遊戲幣,刷了大筆金額,家長認為蘋果未善盡告知責任,一狀告上法院。對此,蘋果擬以提供iTunes網路商店消費額度和解,估計蘋果可能總計將提供高達一億美元(約二十九.七億台幣)的額度。great lifejacket提供:PFD1@嫁到台湾大陸新娘

根據蘋果提出的這項和解方案,iTunes用戶只要證明其帳號曾被未成年者在未經其同意下使用此功能交易,就給予至少五美元的iTunes消費額度,若用戶已不再擁有iTunes帳號,或交易額在三十美元或以上者可以現金補償。蘋果給予用戶一百八十天時間提出申請,但僅限美國公民。符合補償資格者可能多達兩千三百萬用戶。麥奎里安等五名原告已接受和解,但仍須等待法院三月一日裁定是否批准此案。

此案最先由男子麥奎里安(Garen Meguerian)提出,後來結合其他四名受害家長,於二○一一年四月提出集體訴訟,原告各因自己的未成年孩子使用其iPhone或iPad玩免費下載的兒童遊戲時使用「應用程式內購買」功能,由於交易時不需輸入家長在iTunes商店帳號的密碼或經額外認證,家長直到收到信用卡帳單才知此事,其中有的最高累計刷了一千四百美元(約四萬一千台幣)。原告認為,蘋果「未適當揭露第三方遊戲應用程式內建程式內購買功能,且這些遊戲大多可免費下載、且分級列為適合孩童使用」。

蘋果行動裝置作業系統iOS在4.3版以前,使用者輸入一次密碼後,十五分鐘內不需再度認證即可無限次透過程式內購買機制交易,4.3版之後修改為每一次交易都須重新輸入密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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