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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姓男子與劉姓友人在住處喝酒時,不滿被劉男「巴頭」勸酒持刀制止,劉男欲奪刀卻不慎將刀捅到自己肚子,造成大腸壞死。檢方今天偵結,依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林男。

板橋地檢署起訴書指出,42歲的林男與劉男從小一起長大,兩人交情甚篤。林男今年8月間邀劉男到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住處把酒言歡,林男因不勝酒力想躺沙發休息,劉男感到掃興,狂拍林男的頭,勸說「再喝啦」。

林男被盧到不耐煩,隨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對劉男揮舞,劉男試圖奪刀,與林男發生拉扯,卻不慎將刀捅到自己肚子,當場流血、痛到不支倒地。林男嚇得連忙揹起劉男,送醫急救。

劉男經急救後脫險,但因腹部遭到猛刺,導致大腸斷裂壞死、腎臟破裂,傷勢嚴重,劉男父親憤而控告林男涉犯殺人未遂罪。

檢方偵辦認定,兩人為多年好友,彼此無嫌隙,被告肇事後旋即將劉男送醫救治並通知家屬,難認有殺人犯意;據被告供詞及劉男驗傷單等證據,依過失重傷害罪嫌將林男提起公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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